- 环保部公布城市大气污染“主要元凶”
- 点击次数:1739 更新时间:2015-05-05
机动车是北京、杭州、广州、深圳4个城市大气污染的“*元凶"。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昨天在全国环境监测现场会上透露上述信息。吴晓青表示,机动车、工业生产、燃煤、扬尘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大气污染的“主要元凶"。
9个城市已弄清霾污染的主要污染源
“目前*阶段9个城市已经全部完成源解析工作,成果已经上报国务院,得到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。"吴晓青昨天介绍,2013年,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明确要求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。环保部为此会同中科院和工程院建立联合工作机制,选择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宁波、广州、深圳9个城市进行*阶段的源解析任务。
所谓“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",就是对采集到的大气颗粒物的成分进行分析,反推出到底哪些污染源造成了雾霾污染。上述9个城市提交的源解析结果表明,机动车、工业生产、燃煤、扬尘等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主要污染来源,约占85%-90%。
其中,北京、杭州、广州、深圳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,石家庄、南京的首要污染来源是燃煤,天津、上海、宁波的首要污染来源分别是扬尘、流动源、工业生产。
4个城市对外公开发布源解析结果
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,上述9个城市中,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、上海等4个城市的环保部门先后发布了较为详细的源解析结果。
北京市环保局发布PM2.5来源解析结果。2014年4月16日发布的结果显示,北京市全年PM2.5来源中,本地污染排放“贡献"占64%-72%,其中,机动车、燃煤、工业生产、扬尘为主要来源,分别占31.1%、22.4%、18.1%和14.3%,机动车是zui主要的污染来源。
天津继北京之后发布源解析结果,2014年8月22日,天津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PM10、PM2.5来源解析。研究显示,扬尘、燃煤、机动车、工业生产均为主要来源,“首要元凶"扬尘对PM10、PM2.5的“贡献"分别为42%、30%。
石家庄是第三个发布源解析的城市。石家庄市空气中的PM2.5来源,70%-77%由本地“贡献",燃煤是本地zui大元凶,占比28.5%,其次为工业生产、扬尘、机动车。今年1月,上海市环保局发布PM2.5来源解析,本地污染排放“贡献"占64%-84%,其中流动源占29.2%,工业生产占28.9%,燃煤占13.5%,扬尘占13.4%。流动源包括机动车、船舶、飞机、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燃油排放。
今年继续推进26个重点城市源解析
吴晓青昨天表示,今年要继续推进26个重点城市的源解析工作。他强调环保部已为此专门召开推进会,相关地方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,确保完成任务。
此前,环保部官员曾在北京公布PM2.5来源解析结果后,对媒体表示:根据部署,要求在2014年年底前,除拉萨之外的30个省会城市,外加宁波、青岛、厦门、深圳和大连5个计划单列市,共35个城市需公布源解析结果。其中,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三个京津冀地区城市,要求在2014年6月底前公布源解析结果。
不过,截至目前,北青报记者公开查询到的仅上述4个城市公布源解析结果。杭州市环保局信息显示,《杭州市大气颗粒物PM2.5源解析研究》已于去年12月召开过专家论证会,通过环保部评审,但截至目前并未对外公布。
吴晓青在昨天的会上透露,高层对源解析工作十分重视。吴晓青说,去年以来,李克强总理、*副总理对监测数据质量保证、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、颗粒物源解析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先后作出十多次重要批示。值得注意的是,他随后介绍,其中4次批示有关源解析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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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:有地方政府指使监测站编造数据
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昨天还指出,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、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,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、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吴晓青介绍,2014年,中央和地方共投资4.36亿元,在177个城市、552个国控监测点位完成了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。自今年1月1日起,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并实时发布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AQI值。
就环境监测,201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423亿元,覆盖了全国23个省(区、市)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492个县。为保证监测结果真实有效,环保部曾利用无人机对部分县进行了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核查。其中,对京津冀及周边19个重点工业聚集区大气污染源曾进行40多架次的无人机飞行核查。
不过,吴晓青说,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依然存在。他指出,去年以来*副总理在几次批示中都明确要求,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,严厉打击环保数据造假行为,对虚假数字要严厉问责。他表示,环保部决定用两年的时间,开展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,要查处虚假伪造数据行为,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。
另外,吴晓青还透露,要建成“国家-区域-省级-城市"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体系,争取在今年10月前,各省(区、市)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全部建成。